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说明

博主:adminadmin 2025-05-24 09:37:34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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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说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目前正处于审计、纪律检查或监察调查阶段,亦或涉嫌触犯刑法,司法审理程序尚未达到最终结论的。

在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将被记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库,并且这些记录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留。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明确指出,以下情况不适宜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内具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上述列出的处分期限的核算时间节点,即止于本次公开招考报名的最终截止时间。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其中:

“2025届毕业生”是指那些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毕业证书的群体,其中包括持有国内外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范围涵盖:(1)国家统一招录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学校毕业生。(2)2025届技工学校的毕业生。2023、2024届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人员;(4)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回国,且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育部门的认证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对象,需在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之前完成培训并合格,同时需选择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所谓“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那些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已获得毕业证书的离校人员,其中包括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人员。“不限”意味着上述三类人员均可参与。

港澳同胞若满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面向港澳居民公开招聘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以及本公告所列条件,则可申请报考相应职位。

应聘者的专业资格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辅修的专业以及学位类别均不能作为判断其专业背景的依据。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依据《广东省2025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来确定,若应聘者的专业被收录在《目录》之中,则不得申请那些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所需专业代码不匹配的岗位。岗位表上规定的“专业”需为“学科门类”,其代码为两位数;若应聘者的专业属于该“学科门类”涵盖的“学科”,代码为四位数,或属于“专业”,代码为六位数,则均满足报考资格。

若考生所学的专业属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旧有专业,则应依据该专业目录中的相应名称进行报考。若在旧专业名称后特别标注了“部分”字样,考生需在获得招聘单位的首肯后方可进行报考。

应聘者如所修专业未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登记(即无对应专业代码),则可挑选目录内与之相近的专业进行报考。同时,其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需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的主要课程保持高度契合。在资格审核阶段,应聘者需提交毕业证书(针对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的具体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立该专业的相关依据等证明材料。此外,若材料为外文,需附上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若招聘职位对专业的要求是“专业”(标识为六位数字),那么求职者持有的毕业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应为该“专业”所属的上一级“学科”(标识为四位数字)或“学科门类”(标识为两位数字),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可以依照前述条款,以相关专业进行报考。

对于设有两个或更多培养方向的专业,若招聘公告中已指明具体的培养方向,那么有意报考者必须与该具体培养方向相契合,才能进行报名。若《公务员专业目录》所列“企业管理(涵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代码:A120202)”中,某一职位设定为“企业管理(仅限:财务管理)(代码:A120202)”,那么只有财务管理方向的求职者可以申请该岗位,而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求职者则不具备报考资格。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明确列出的培养方向外,毕业证书上以括号等符号标注的培养方向,不得作为报考资格的参考依据。

招聘职位的技工院校专业要求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岗位专业参考指南(技工院校)》(简称《技工院校专业指南》)来确定。技工院校的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应以他们所获得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对于设定为“不限”专业条件的招聘岗位,只要满足该岗位的其他要求,预备技师或技师班毕业生即可报名参加那些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要求不限制)的职位应聘;而高级工班毕业生则可以报名那些要求大学专科学历的岗位。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在申请那些对技工院校专业有特定要求的职位时,无需额外出示他们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若已收录在《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便不得报考那些专业代码与拟任岗位专业代码不匹配的职位。若岗位表中标注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代码为两位数),则只要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属于该大类所涵盖的专业(代码为四位数字),便满足报考资格。

在填写报名表格时,务必在学历一栏里挑选“技工院校”这一选项,同时,在职业(执业)资格一栏内准确填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针对标注为“2025年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求职者需按照最高学历的专业进行报考,不得以低于此学历的专业进行申请。而对于标注为“不限”或“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职位,求职者则可以选择非最高学历的专业进行报考,但必须提交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文件。

2025届毕业生若尚未获得相应岗位所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环节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资格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需与拟任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具体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或者由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报名时,应聘者需在系统内准确填写所学专业,此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相符。对于辅修等非主修专业,不予考虑作为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则可直接选择;若所学专业属于旧专业,则应选择对应的专业名称;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中列出,则应选择相近的专业;而对于非最高学历的报考者,应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若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报名系统无法正确识别,以及引发的其他任何不良后果,均需由求职者自行承担。

应聘岗位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文件;若岗位对工作年限有特定要求,则以应聘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依据。若工作经历有特定要求,例如通过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无法证实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实际情况,则必须提交由单位公章认证的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材料。

参加全日制学习的人员,若在校园期间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他们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将不计入其工作经历的时间。而对于那些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计算则依据服务期限来确定。

报考者若系从国外或境外归来,需提交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资料。

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转发的关于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对待”政策的文件》(粤卫科教函〔2022〕14号,详见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本次公开招考将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对待”政策,凡符合该政策的求职者均有资格报考我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应职位。应聘者在持有住培合格证书时,其证书上注明的培训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住培专业方向相吻合。对于研究人员、技师等非医师类职位,则不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的相关政策。

应聘者的年龄需严格依照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规定,而招聘要求中提及的年龄限制、工作年限等时间要素的计算,均以报名当天的日期为截止点。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动遵循网络报名、资格初步审核、笔试考核、资格复核、面试环节、健康检查、综合考察、结果公示以及正式录用等一系列步骤展开。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

2025年5月26日上午9点至5月30日下午5点,有意者需访问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nyrc)完成注册,务必详尽阅读招聘通告及报名指引(附件3),了解岗位所需资格,确认自身条件相符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交符合规范的电子版证件照。报考无需笔试、直接考核岗位的求职者,还需额外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超时提交者将无法参与报名。本次招聘活动未对外公布报名者数量,考虑到可能需要预留时间以便准备额外的补充材料,我们建议各位应聘者能够尽快完成报名手续。

扫码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

2025年5月26日上午9点至5月31日下午5点,各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查,对于那些需要笔试且非直接考核的岗位,单位仅对报名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照片)进行审核,而不会对报名者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在此期间,报名者可以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初步审核结果。系统反馈的初步审核结果为最终依据,无需额外人工通知。经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在2025年5月26日9点至2025年5月30日17点这段时间内,对于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报考申请,考生有权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或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自2025年5月30日17时起,若报考者的申请未被审核或审核未达标,将不得再对报名资料进行补充或修改,亦不可更换报考岗位。只有那些初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才有资格参与笔试或其他招聘流程。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秉持诚信原则进行报考,且提交的资料务必保证其真实性、精确性与有效性。在报名过程中,应聘者需在报名系统中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所填信息真实、详尽且无误。在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部分时,应遵循时间顺序,从高中起依次填写具体的学习工作时间段、地点、单位以及所担任的职务。对于大学阶段的学习经历,需详细注明学校名称、院系和所学专业。为确保招聘机构能够有效审查是否存在回避关系的职位,家庭成员以及关键社会关系的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否则可能会对审核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应聘者每人仅限报考单一职位;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于港澳同胞,则需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公开招聘的各个阶段,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超过或等于1:3,方能启动考试程序;若未满足此开考比例,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名额(具体信息将另行公布);而对于免笔试岗位以及直接考察岗位,则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若欲报考,需事先获得所在单位的批准,同时要保证在进入考察阶段时能够出示单位同意报考的正式文件。若在考察过程中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将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报考资格。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自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起,应聘者可进入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该准考证是应聘者参与本次公开招录的关键凭证,务必小心保存;在本次招录的各个环节,应聘者需同时出示本人的准考证以及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于港澳同胞,则需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及岗位所需技能;针对技工院校岗位(校医岗位不在此列),笔试科目为《职业教育测试》,涉及《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技工教育等相关知识;而对于非技工院校岗位(包括技工院校校医岗位),笔试科目则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基本能力素质、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

笔试将于2025年6月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请参照准考证上的信息,如遇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3.笔试地点:在广州市举行,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密封试卷形式进行,总分设定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对外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个人成绩以及是否通过进入资格复审的筛选。

非职业院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的,若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及相关规定的资格要求,如系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成员或中国技能大赛杰出选手(包括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则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通过考核程序直接被录用至本局技工院校,担任与所获奖项相对应的教职岗位;职业院校毕业生,同样包括技工院校的,若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中的资格要求,例如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成员、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含优胜奖以上)、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在职业技能大赛一类比赛中,单人赛项进入决赛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亦可依照国家规定,通过考核程序直接被招聘至本局技工院校,从事与所获奖项相关的教学岗位。

报考《岗位需求表》中标注无需笔试、直接考核的岗位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并顺利通过资格预审后,将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而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求职者,则必须参加笔试考核。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报考免笔试、直接考察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对于非免笔试且非直接考察的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者将依据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名额,按照1:5的比例挑选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则根据笔试实际合格人数来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资格复审过程被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线上和线下。只有通过线上资格复审的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线下资格复审环节。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入围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若证件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无法在资格复审截止日期前补齐,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相关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

若因入选面试的人员资格被撤销,造成面试名额空缺,招聘方将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替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的应聘者,则不予替补。

入围面试的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信息,将正式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敬请各位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的有效性,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面试

面试对象限定为经过资格复核合格的候选人。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告知。应聘者在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本以及面试通知书,否则将不能参与面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过程中,重点评估应聘者所需的思想品质、专业领域知识、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行政职业素养等方面,依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可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模拟课堂教学、评委提问或实际操作考核等单一或组合的形式。

面试得分最高可达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结果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得分将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且应聘者需在成绩单上签字予以确认。

综合成绩的构成如下:对于无需笔试且不进行直接考察的岗位,其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直接构成;而对于需笔试且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则是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此综合成绩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任何低于此分数的申请者将无法进入体检环节。

若应聘者在同一岗位的总体得分持平,将依据笔试成绩的优劣来排列顺序;若笔试成绩亦无差异,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出的分数高低来决定排名;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依旧一致,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将针对分数相同的应聘者另行安排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在综合成绩达标者中,依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挑选体检对象。体检活动将依照广东省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只有通过体检的人员才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执行考察程序需严格依照广东省的规范进行,而具体的考察活动则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策划和组织。

(七)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结果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为期五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或虽有反馈但问题不影响录用,招聘单位将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有权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决定是否进行人员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者需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达标者中,依照成绩排名从优至劣依次确定,同时需依照本公告所列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的员工需依照招聘方公布的职位信息,同时参照岗位空缺状况以及上级的相应规定来进行聘用等级的确定,并且将获得对应的薪酬和福利。特别是那些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拟聘人员,在获得聘用后,需遵守聘用单位对专业技术岗位的分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若被录用后单位暂时无法为其提供相应级别的岗位,那么他们需等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并通过竞聘获得相应岗位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应聘者一旦报名,即被视为已同意上述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被聘用的员工需经历试用期。若其工作经历超过一年,则试用期为一半时间;若工作经历不足一年,则试用期为一整年。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不达标,将丧失聘用资格。

2025届毕业生若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取得招聘要求中与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出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文件),其聘用资格将予以撤销。

若应聘者所报考的专业并非其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与学位证(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出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由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则其聘用资格将被剥夺。

应聘技工院校教师职位的候选人,需在正式上岗后的两年时间里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未能按时取得,招聘方将决定解除其聘用关系。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若被事业单位录用担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则预备技师或技师班的毕业生将依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执行,而高级工班的毕业生则需遵循大学专科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五、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诚信原则,要求报考者务必详尽阅读公告内容、岗位具体要求以及报名指导文件。报考者需自主评估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个人理解失误而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于故意扰乱报名秩序的个人,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本公告及所附文件中的“上述”“之下”“此前”“此后”等表述,均涵盖当前级别的基数范围。

(三)为了便于单位进行管理,按照规定,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原则上需要在被聘用之后,将个人户籍迁移至广州市。

本次招聘活动未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亦未自行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若出现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小组、特定培训机构等名义开设的辅导班、所谓的“保过班”、“协议班”,或相关辅导网站、出版的书籍、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官方组织者无关。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若发现任何涉嫌违反纪律或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回避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这两个时间段内进行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如有网上报名系统相关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757-82133872,或选择400-8873786进行咨询。

关于招聘公告的详情、招聘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岗位要求的疑问,可以咨询相关招聘单位(详见附件4)。需要注意的是,咨询得到的答复仅对公告内容与政策进行说明,并不会对求职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核实。

如发现本次公开招考中存在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的行为,请拨打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电话(020-83180893或020-83318451)进行举报。

本公告的释疑工作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事业单位2025年度首次公开招录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岗位需求详情表.xls

2-1.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发布的针对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参考文件,针对技工院校的类别,文件名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docx》。

3.报名指南.doc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2025年首次公开选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已整理成文档,文件名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扫码可见附件1-4(含岗位清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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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5-05-2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